深圳市公共場所、食品、標識標準英文翻譯及準則
發布時間:2017-01-14 信息來源:深圳博雅多語言翻譯有限公司 瀏覽次數:13608
根據市政府常務委員會會議決定,深圳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于 2009 年開始,委托市翻譯協會編輯制作《深圳市規范公共場所公示語 英文翻譯規則及指南》。這是我市規范公共場所公示語雙語標識工作的 一個重要步驟。
深圳市建立公共場所雙語標識系統是完成城市國際化過程中的一 個標志,是改革開放的必然結果,也是國際化城市基礎建設的重要一 環。
面對此項涉及面廣,內容浩繁,推廣難度大的工作,深圳市人民 政府外事辦公室在市政府的領導下,以科學發展觀總攬全局,在中國 譯協指導下,在全市有關單位和市民的支持下,經過認真努力的工作, 順利完成制作和編輯任務。
本文冊的編輯制作經過了嚴格的制作和審核程序。最后定稿是經 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國內外著名英語專家組成的專家委員會審定的。
因此可以講本規則和實施指南具有權威性,準確性,是我市完成 公示語雙語標志的規范文本和依據。
本文冊共計有《交通道路》、《地名》、《組織機構、職務職稱》、《文 化娛樂》、《金融機構》、《深圳口岸》、《商業服務》、《科技教育》、《體 育設施》、《飲食菜品》、《公安司法》、《醫療衛生》、《旅游景區》等十 三個分冊。每分冊皆收錄了總體規則、各項規則和實施指南及索引, 以供使用。
隨著城市的發展,此文冊將不斷修訂,誠懇希望廣大市民提出好的建議和意見。 愿此文冊能對深圳的發展和國際化進程有所裨益。
深圳市公共場所雙語標志英文翻譯規則及實施指南編輯委員會
二○一○年三月